法制網西寧6月10日電 記者韓萍 今天上午,青海省人大法工委、青海省政府法制辦、青海省司法廳聯合召開《青海省司法鑒定條例》新聞發佈會。該條例由青海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,將於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青海省人大副主任沈何出席發佈會並講話。
  新聞發佈會上,青海省政府法制辦主任李建青就《條例》的立法背景、起草過程及《條例》基本內容做了說明,青海省人大副主任沈何就貫徹落實《條例》作了重要講話。
  沈何指出,《條例》的頒佈實施,是青海省司法鑒定法制建設的重要成果,對於深化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、規範司法鑒定工作,推進司法鑒定事業健康發展,促進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。
  沈何強調,各級司法機關特別是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深入開展《條例》宣傳活動,積極加強配套制度體系建設,推動《條例》的貫徹落實。
  沈何要求,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、相關的專門委員會要增強監督意識,通過開展調研、執法檢查、聽取執法情況彙報等多種形式,掌握信息、發現問題、依法及時監督,充分發揮人大的職能作用,促進《條例》的貫徹實施,為深化青海省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,促進司法公平和社會公平正義,推動法治青海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。
  駐青中央新聞媒體及地方新聞媒體記者、青海省人大,青海省司法廳有關領導、西寧地區司法鑒定機構代表、司法廳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參加了新聞發佈會。  (原標題:《青海省司法鑒定條例》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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